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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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淳安县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电子交易标)
发布时间:2021.11.30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的委托,就淳安县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HZYSZFCG[2021]125JZ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概况:
标项 |
简要内容 |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备注 |
一 |
淳安县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
40 |
服务期限一年 |
六、合格的响应方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在线免费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不接受现场或其他形式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的账号注册;
2、时间期限: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
3、地点:
(1)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4、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即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注:1)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2)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磋商保证金:无
九、在线响应说明(线上响应,响应方无需到开标现场,自行在单位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响应,响应方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方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采云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线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响应方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缀名为.jmbs)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政采云将予以拒收。
4、响应方在政采云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邮箱515847321@qq.com。注: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
5、通过政采云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响应方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方仅上传递交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的备份响应文件(即备份响应文件必须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致)或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十、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响应。
十一、磋商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响应。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质疑、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或参考附件2。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方必须为注册供应商。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
项目经办人:涂继伟,联系电话:0571-64837710
质疑联系人:姜华军,联系电话:0571-64837710
2、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三楼
联系人:汪靖,联系电话:13666668468,传真:0571-64827338
质疑受理联系人:方斐,联系电话:0571-64819846
3、监管部门:淳安县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人:方建宏,联系电话:0571-6481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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